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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蹊贺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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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红雨拿的才是炮灰女配的角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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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一句恶语,很可能将所有善良的人的心血毁于一旦。

  更何况南漓是在恶语中长大的人。

  那种深入骨髓的自卑像是一个如影随形的烙印。

  思及此,慕蹊又忍不住摸了摸南漓的头发。

  红雨仙君,是和女主犯冲嘛……怎么拿的又是被女主虐的炮灰剧本呢……

  ^

  “那人……是我的、母亲……”咖啡厅内,南漓的话在舌尖转了几转,才终于说出了口。

  “在我七岁那年,她把我卖给人贩子了。是林院长救了我,我跟着他来到了海都。”南漓故作轻松的将当年的事简单的讲了讲,哪怕装作无所谓的模样,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哽咽。

  “前几天,不知道她怎么找到我了。她说她很想我,对当年的事情很愧疚。”南漓睫毛低垂,上面沾着亮晶晶的泪珠,“可是她根本就没认出我,与其说是想我,还不如说想要从我的身上获利。”

  “她来找了我几次,我都假装不认识她说得那个人,把她挡回去了,我是不是很冷血?”南漓笑得有些嘲讽。

  “后来,她凭着我脸上的疤笃定我就是她的女儿,张口闭口就是和我要钱,更证实了我之前的猜想是正确的。”

  实际上,当时的情况远比南漓说得恶心人的多。

  南母认出南漓之后,以为她在故意戏耍自己,说她攀了高枝就不要爹娘,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骂,市井上的脏话有多糟践人,很难想象这是亲娘在说自己的亲生女儿。

  不止骂,还附带了一阵拳打脚踢,恶狠狠地扯着她的头发露出伤疤,像是要将她所有的不堪都暴露于人前一般。

  打痛快了,骂舒服了,南母想到此行的目的——要钱。

  在一个没有底线没有三观只知道溺爱儿子的家庭里长大的小孩,自然也不可能变得多正直。

  才十几岁,天天偷鸡摸狗、游手好闲不说,还和他爹一样,惹上了大烟膏子。

  家里两个烟鬼和烂赌鬼,地主家庭都能拖垮了,更何况他们这种本就不富裕的。

  南母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南漓的消息,这才找上医院来。原本想的是把她嫁给村里那个四十多岁的鳏夫,虽然他打老婆,还打死了三任老婆,

  ——但架不住他是屠夫,家里肉腥就没断过。南漓要是嫁过去了,他们娘家人不就能经常吃到肉了吗?

  而且啊,她小弟欠了那屠夫一大笔钱,要是还不上钱,那屠夫就要把她心肝宝贝蛋的腿打断!她是他二姐,小弟有事,她难道不该帮吗?那可是他们南家的根啊,独苗啊!南家就指着他传宗接代呢。

  南母舔着脸找了上来,但看到海都的高楼大厦,医院的气派装潢,心想一定是南漓傍到了更大的金主,

  ——这可比一个屠夫有利用价值多了啊。

  后来经过南漓的解释,南母勉强相信了她在这里做工,毕竟一个脸都毁了的人,能傍上金主的可能性也不大。

  南漓无法,只能给了她几十个铜元,说那是她一个月的工钱。几十个铜元不少了,比她的卖身钱多多了。

  不要说什么她不顾念亲情之类的话,正是因为她见识过林院长给她的真正的亲情,才知道书里写的很多东西都是真的,真的亲情不该是南家父母给她的那样。

  南母虽然嫌钱少,但足够支付他们一家人这几日的房租钱了,没错,他们打算在海都住一段时间,狠狠的吸南漓的血,吸干了就把她弄回老家去结婚。

  也正是因为在意林院长给她的那份亲情,南漓才不愿意让南家这些破事扰了他的安宁,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拿钱息事宁人。

  后来南母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出来了医院的真实工资,开口就要和南漓要两千块大洋。

  是两千,不是两百,也不是二十。

  说什么从十岁开始算,她一个女孩子吃喝住又花不了多少钱,一个月二十块大洋,十年时间,她还少算了四百块呢!

  高收入的地方就意味着高消费,就像只有北漂、沪漂才知道工资抵扣了房租水电、通勤饮食就几乎没剩什么了一样。要是遇上生病,或者是需要给家里打钱,那过得更是艰辛。

  两千块大洋,他们怎么好意思开的这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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