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沉迷于他,难以自拔
现在的唯一的弱点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大阿哥!
格格富察氏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头对福晋富察氏的更加的憎恨了。
……
而在另外一边,陈洛施这会儿是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不要太幸福。
她这个时候,是真的感觉到自己很幸福。
陈洛施不说别的,就说这个审美。
她在这一方面,一直都很奇特,甚至是有些奇葩。
她其实不喜欢那种简约的东西。
太简约了,就意味着太单调。
而跟单调的东西相处久了之后,她就会感觉到很乏味,很无聊。
陈洛施这个人从小到大,都喜欢一种新鲜感。
新鲜的事物,新鲜的人。
她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
她自从亲身接触爱新觉罗弘历这个人的那一种,天然的,发自内心的“农家乐”审美了之后,她就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突然之间有了新的色彩。
陈洛施对于“农家乐”审美,其实有自己的一套特别的想法。
农家乐嘛,也得分高端的,中端的和低端的。
这个低端的,太过于俗气!
这个高端的嘛,就能被规划为大俗,即大雅之行列。
爱新觉罗弘历这个男人,现在由于喜欢红配绿,黄配紫,玫红配亮绿,浅蓝配粉红,嫩红配浅紫,……
所以,陈洛施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不可避免的给自己谋了不少的福利。
这送过来的衣裳,那是一套接着一套。
陈洛施由于敢把爱新觉罗弘历这个人,弄的撞色的衣服给穿出去,给别人看,所以,爱新觉罗弘历对此,心里头是特别的高兴。
想当年的时候,他阿玛觉得,他自个儿的审美有问题。
可是,爱新觉罗弘历觉得,自己的审美,那是相当的没问题。
看!
自己的小格格陈氏,穿了自己弄的这些配色起来的衣服,整个人看上去多鲜活!多好看啊!
小格格陈氏她啊,在这一方面跟他就是同一路人。
她喜欢自己。
她欣赏自己。
她沉迷于他,都到了难以自拔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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