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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980,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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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服装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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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你做好的衣服卖不出去,全部留给自己穿呀?”

  真是隔行如隔山,看来在80年代让人合伙做生意,远比后世寻求风险投资还要困难。

  梅志超解释道:“我们不管卖什么东西,符合所有人的胃口,我们也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钱赚到手,其实只要锁定一些特定的人群就可以。

  就比方说咱们部队吧,千军万马的,军工厂制作军服的时候,难道要制作成成千上万的型号吗?

  据我所知,部队的军服只有1号,2号,3号4号。

  咱们刚刚开始做,年纪太小的不管,年纪太大的不管,就锁定十七八岁,到二十七八岁之间的人群。

  做的衣服型号不要太多,就按部队2号和3号衣服的大小,做出一批成品出来,我就不信卖不出去。”

  吴小燕想了一下,说道:“虽然现在大家还是比较习惯做衣服,既没有地方买成品衣服,也没有那种消费的习惯,可不管怎么说,我感觉做衣服卖比你倒腾那些走私货要靠谱。

  如果你真的想干的话,我支持你!

  一旦失败了,无非就是赔点钱,可你要是搞那些走私货,说不定还得坐牢的。”

  “那也不至于。”梅志超解释道:“真正犯法的人,是那些通过走私的渠道,把那些东西运到国内来的人。我们作为中间的商人,仅仅只是进货和卖货,跟走私没任何关系。

  打个很简单比方,你这辆自行车如果是别人走私过来的,你再通过熟人买下来,我喜欢的话,再从你手里买过来,你告诉我,这走私罪跟你我有什么关系?

  不管哪个国家反走私,恐怕也只会在边境线上去围堵和抓捕,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的警察,跑到自己国家里到处去抓使用走私商品的人,你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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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莫黑”书友又打赏了,您这么积极点赞,弄得我不多更都不好意思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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