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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汐凤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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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乌庄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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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儿走的快些,估计再有两刻钟,我们便可抵达乌庄。”

  “你怎么知道的这样清楚?”

  “汐汐,你别忘了,我往前可是时常来这里打猎的。”

  姜如煜之前打猎时,有时候几天几夜的不回家,有时候到了丽山尽头,若是还没有打到他想要的猎物,他也会穿过丽山,到乌庄客栈住上一晚,第二日继续打猎。

  终于到了平路上,姜如煜高扬着马鞭,疾驰而行,他们一路又路过了不少村庄,等他们到了乌庄镇,已是巳时末。

  林汐仔细打量了着这个小镇。

  看大小,应该跟乡阳镇差不多,主道两边,是参差不齐的两排商铺。

  商铺前面,是沿街叫卖的商贩。

  百姓们身上穿的衣服跟齐国也相差不大,只是他们个个精神萎靡不振,路上的行人也不多,零零散散的。

  林汐不禁想着,他们这次带着猪肉能不能卖的出去。

  姜如煜原本就没打算能赚到多少钱,在这乱战时期,他也想知道,这敌国边境是一个什么情景。

  果然,和他预料中的一样萧条。

  这时,他才想到一个问题,

  “汐汐,身上带钱没有?”

  林汐闻声,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钱袋,里面装了十两碎银。

  “咱们现在,家里的钱上上下下加起来,还有六十多两银子。”

  他们先前又是卖鱼,又是卖狼皮,再者就是卖菜,多多少少赚了也有一百多两银钱。

  因先前买粮,林汐和姜如煜花掉了一半的银钱,积攒了足够他们吃三年多的粮食,这些钱,除了姜如煜当初给林汐的聘礼外,还有就是买粮剩下的钱。

  他们当初倒是还想再多买一些粮食的,奈何买不到了。

  姜如煜用手颠了颠那沉甸甸的钱袋。

  “不少了。”

  他没有算过账,本还以为现在能有个二十两银钱就算不错了。

  林汐想的都比较长远,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能在桃源山住住多长时间。这六十两银子对于乡户人家来说虽是不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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