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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四岁霸总的早死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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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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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似乎对自己过于自信了,虽然目前为止一切事态都被她牢牢掌握住了。

  但说到底,她也就是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单身狗而已,对于离婚的事情自然不可能会想得面面俱到。

  无奈之下,熊丽珠便去问熊父和熊母有没有认识的当律师的人。

  “沈宏伟他同意离婚了?”即使戴着老花镜,下半张脸也被报纸遮住了,但熊丽珠还是在熊父的脸上看到了显而易见的失望。

  果然,能快速原谅男人的人永远都是男人。

  “嗯,应该是这样没错,不过他不会那么好说话,我这边还是要做万全准备才行。”熊丽珠回答道。

  然后她就看到熊父飞快地表示自己不认识当律师的人,直接的间接的都没有。

  那速度快得,仿佛没有经过大脑,仅凭本能就做出了回答。

  倒是熊母认真地想了想道:“我记得你不是有个大学同学是律师吗?上次她结婚你没去,但是还是在微信里发了红包的,你找她就可以了。”

  “有这种同学?不对吧,我们丽珠又不是读法律的。”熊父扶了扶老花镜表示质疑。

  熊母白了他一眼:“社团里面认识的朋友,就是读法律的,那会儿我们丽珠没办法去参加她的婚礼,还来问我包多少红包合适呢!你又不关心闺女,你当然不知道!”

  “对对对,是有这么个人,我现在联系她。”

  经熊母一提醒,熊丽珠倒是记起来确实有这么一个人。

  只是自从原主一年前没去参加对方的婚礼,而只是包了个红包以后,两人便没有再联系。

  不知道是不是对她有意见了。

  熊丽珠个人是觉得原主没做错什么的,眼下没有办法了,还是试着联系一下好了。

  这次她没有选择发微信,而是打了电话。

  出乎意料的是,对方在听熊丽珠说明来意以后,马上爽快地答应了,还表示不用担心她赶不赶得及,因为她现在和熊丽珠就在同一个城市。

  这下轮到熊丽珠奇怪了,既然两人现在就在同一个城市,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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