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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娟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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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八章 她叫陶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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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站路旁烤火。

  自从知道周秉昆对陶俊书有好感后,郝冬梅对陶俊书格外的照顾。

  其实,某种程度上,两个人也是同命相连。

  一个是高干的女儿,一个是大资本家的女儿,

  论惨,彼此彼此。

  与郝冬梅不同的是,陶俊书是上海姑娘,不像郝冬梅那样,能适应北大荒的严寒。

  特别是她那双“十指不沾阳春水”为钢琴而生的手,生怕因为冻疮而影响了敏感度,入冬之后,尽可能不到户外劳作,显得很不合群。

  本来对生活已经有些绝望的她,在最需要温暖的时候,遇到了周秉昆。

  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周秉昆是整个建设兵团的红人,无数知识青年的偶像,能和他在一起,对于陶俊书来说,是高攀了。

  在她心里,生怕周秉昆看不上自己这个资本家的女儿。

  因为这个,陶俊书一直有顾虑,这两个月与周秉昆接触也是若即若离,不敢走的太近。

  郝冬梅经常去安慰她,以她自己做例子,说周家都是好人,让她别有顾虑。

  可陶俊书是个学艺术的姑娘,心思太过敏感,生怕受伤。

  她在等着周秉昆明确态度,看看两人能不能继续下去。

  进到集体宿舍大院,周秉昆敲了敲宿舍的外门。

  开门的是一名裹着军大衣姑娘,见是周秉昆,便冲屋里喊道:“冬梅,你未来小叔子来了。”

  听到有人喊自己,郝冬梅从火炉旁站起身来,“卫红,你瞎喊什么啊。”

  那个叫“卫红”的姑娘,从门口走了过来,咧嘴笑道:“冬梅,我可没瞎喊,你和周干事可没少钻小树林,来的是周干事的弟弟,整个兵团的大红人,还不是你的小叔子么?”

  “行了,我可说不过,你这张嘴。”

  说着,郝冬梅转过身,冲着坐在火炉旁一个白净的姑娘说道:“小陶,秉昆来了,你跟我过去。”

  “我……”姑娘似乎有些害羞,没有马上答应。

  “你不过去,那我就自己去了。”说着,郝冬梅转身就走。

  见郝冬梅要走,这个白净的姑娘连忙起身,拉着郝冬梅的衣袖,“冬梅姐,我跟你去。”

  郝冬梅一回头,“这才对么,走吧。”

  说着,郝冬梅挽起陶俊书的手臂,一起离开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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