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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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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第十三战: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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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德还有一个外号,叫做庄神。

  可是,为什么叫他庄神呢?

  他的名字叫安德烈·德拉蒙德。

  英文名叫Drummond,发音是['drʌmənd],而Drummond音译,开头读庄。以前Drummond被译为庄蒙德,后来才渐渐地被译为德拉蒙德,

  因为他高中时被称为全美第一高中生,他打得非常好,潜力大,内线有不错的威慑力,是个超强的防守大神,所以我们的球迷就开始叫他‘庄神’了。

  而德拉蒙德最厉害的是什么?

  马丁印象费超时空,自然是篮板球了。

  经常的NBA20+20的好手。

  而德拉蒙德的篮板能力为什么会这么强呢?

  有研究的人发现,德拉蒙德篮板球能力那么强的独门秘籍就是他的篮板嗅觉天赋。

  天生球感。

  很多人运球的球馆,很多人有投篮的球感,很多人则是有着篮板球的球感。

  在篮球出手之后,看到篮球的轨迹,看到篮球的旋转,听到篮球砸筐的声音,他就能敏锐地感觉篮板球的位置。

  而德拉蒙德虽然身高不是非常的突出,但是,他的篮板球天赋让他能提前不少。

  当然,这里面也还要不少的其他的因素:

  比如身体条件方面的。

  德拉蒙德的身高是2.08,他的臂展达到了2.29米。

  21厘米的身高臂展差距,这是肉眼可见的天赋。

  他超长的臂展使得他对抢篮板有了更大的加成,有了更大的掌控力。

  就像是后卫厘米的隆多,他就是一个非常不错例子。

  当然,也离不开他的技术条件。

  终结比赛的能力其实很多时候是靠着技术活的。

  可是,德拉蒙德就是个糙汉子,有点类似当年大本的一个糙汉子。

  他的技术并不细腻,他的投篮也是有些让人忍俊不禁。

  他主要的得分都是来自近筐攻篮。

  而这粗糙的得分技术就是决定了他在进攻端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二次进攻。

  篮板能力就成了他必须要掌握好的技术了。

  综上来说,

  为什么德拉蒙德篮板球厉害?

  一是因为他的天赋确实不错,二来他的技术条件决定了他必须要抢篮板,三来就是身体条件决定了能抢到篮板。

  霍纳赛克的分析和马丁自己的看法差不多。

  “安德烈-德拉蒙德这个人,他的得分和他的篮板是差不多的数据的。我们都知道他的特点,作为中锋,他的身高不够,低位技术不行,篮子不准,同时缺乏自主进攻的能力,他的得分能力不上不下,处于NBA中锋里的中等水平。他的罚球和远投是致命缺陷。但是,他在防守端的表现却是非常的不错。他能够出色利用自己身高臂长和灵活脚步完成盖帽和协防队友的任务,他是一名高产而又优质的篮板手……”

  霍纳赛克说了一堆关于德拉蒙德的话,然后看向了众人。

  “所以说,你们知道明天的比赛重心在哪里了吗?”

  说着,霍纳赛克看向了现场的钱德勒几个大个子。

  钱德勒心突突。

  要是自己小几岁,他绝对在场上跟德拉蒙德好好干一场。

  可是,现在他的已经是到了职业生涯走下坡的时期了。

  真的跟当打之年的德拉蒙德对上,他是根本就见不到好的。

  “内线!”

  霍纳赛克可是不管球员们在想什么,他就说出来了。

  “内线!对手的特点是内线!他们确实是稳,是防守好。我要你们做的就是,在外线攻击,在外线无限地发炮,射穿他们。”

  “马丁!”霍纳赛克说着突然就点名了。

  “嗯,我在。”

  看着马丁表情淡淡,还是那么的自信,不把对手放在眼里,霍纳赛克也是心中舒坦。

  有这棵摇钱树在保底,这让霍纳赛克感觉很爽。

  “明天,只要我们的外线很准,那么,他们就会不得不出来。如果我们的外线打不开局面,投不准,那么我要你做的就是将德拉蒙德从内线给拉出来。你要做的就是把他给我干掉。只要把德拉蒙德这一点的士气打得溃散,就算我们的外线不够准这一点上,我是非常的信任你的。你可以做到吗?”

  “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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