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血夜(续)
好日子来了。
想要除掉竞争对手,好,给钱就行。
想要悄悄在对方的商队里动点手脚,给钱就行。
想要给对方制造点麻烦,好办,给钱就行。
只要给钱,混混们什么活儿都接,杀人放火都是小菜一碟。
太平堡内的大商家也愿意雇佣混混,毕竟相比用自家的家丁或是护院武师,雇佣混混的成本实际上更低,只要给一次钱就行了,之后不管混混是伤了、残了还是死了都与主家无关,各安天命。
十年不到,太平堡的混混就从百余人增加到现在的二百人出头,实在是来钱太快了,只需要给大当家的交二成佣,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无论是在堡内花天酒地还是跑到蒙古右翼三万户那里买牛羊奴隶当个牧主都是之前不敢想的幸福生活。
至于说生死二字,没人在意。
后来就算是四大姓把持的太平堡商会,一些不方便出面的事就要由他们负责料理,毕竟有些矛盾,公开撕破脸对谁也不好,能悄悄解决了最好。
就算是动手的混混死了,也追究不到主家身上。
生死不重要,信用才是混混们在太平堡中如鱼得水的生存之道。
太平堡中每年的命案,混混们起码占了七成,如果不是商会明里暗里的庇护,这些混混就算再不要命,也都没命了。
只不过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平时好吃好喝伺候着,让他们能在太平堡内横着走,现在就是需要混混们出来卖命还债的时候了。
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