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税:东南抗税
度上说,唐廷反倒成了谨小慎微的小娘子,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无非是保住东南赋税重地的某种默契。
至于商税在其中扮演的作用,自是不必待言。借助江南河网和大运河发展起的商贸在东南地区尤甚,诸道节度使多税商贾,或在津济要路,或在市肆间交易之处,以货价与卖价分数定税。建中元年,商税尚且为三十税一,又因战争经费实在不足追加五十分之一。至第二年,商税定至十分之一,在国税中的权重大大上升。
而“天下方镇,东南最宁”的局面,在隆平十二年的七月被打破了。
时间回到隆平十一年七月,黄河水患,当时尚未册封宣王的李世默奉旨赴河南道赈灾。在国库有限的情况下,李世默思索出所谓借江南商贩运粮之策,同时相应在来年的税收中予以减免。当时,他虽与户部尚书沈江年早有争执,争议之处莫过于是全数减免商船运粮的耗费之资,还是稍加从中抽利。但李世默占着道理和朝堂舆论,又加之若昭从中运作,两人姑且达成协议,交由中书门下核准批复,是全数减免。
甚至为减税方便,李世默与沈江年商议出了一套以减定支的策略。将运粮至河南道的义商来年商税均调整至二十税一,和常平税率的十分之一相比降低了百分之五。再将这百分之五,根据每个商贾往年的税钱折合成费用,把运粮任务予以摊派。
极其精巧的策略。
且一切顺利。
而至今年五月,各州将商税按照去年的政策十足十地减免,在依据留州、送使、上供的三分比例依序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