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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夔陈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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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唐妓之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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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妓中的王者呢。

  这便是胡春在李夔面前,夸赞那红鸯才艺非凡,说她是可能是宫妓出身,并是教坊前头人的典故。

  第二种,则是官妓。

  这种官妓,屈居于宫妓之下,是隶属于官府的技师,有歌妓、舞妓、女性乐工等等,主要为地方行政长官服务,在唐代这个盛行妓乐的年代,他们工作量很大,也十分受欢迎。

  《唐新语》中说,大文豪白居易在杭州当刺史的时候,就每天带着官妓游玩。这种做法,在当代人看来,是明显的公务员职务腐败。但在当时,却被视作风流潇洒的作风。唐代不仅长安、洛阳两京有大批官妓,各大州府也都设有官妓,扬州、成都等繁华的大都市更是名妓荟萃之地。

  唐代的官妓大体上有两个来源∶

  一是世代属“乐籍”的官属贱民女子,她们没有别的出路,只有承袭旧业,仍旧作乐妓。

  二是良家女子由于各种原因落入“乐籍”。比如“名妓薛涛本是良家女,随父宦游,流落蜀中,无以为生,遂入乐籍。”

  她们一般是集中居住于乐营,不能随意出走,由官府供给衣粮,随时准备承应官差,官府的各种送往迎来、逢迎上司,都免不了召她们去献艺、陪酒、侍夜。

  官妓们既属地方长官管辖,由长官全权支配,常常便成了他们的私有财产,他们既可“独占花魁”,又可以随意赠送,对于这些官妓女子来说,生活还是相当压抑的。

  第三种,就是家妓。

  既然名叫家妓,那这个群体顾名思义是属于个人的。唐代的官僚贵族、富商大贾以姬妾成群为荣,以无力养妓为耻。

  比如宁王李宪就有宠妓数十人,比如泾原节度使周宝年,更是夸张的在八十三岁高龄仍“筋力尤壮,女妓百数,尽得七七之术”。

  这些令人脸红的记载,背后是这些家妓的无尽心酸。

  这些家妓没有人身的自由,多数是主人的侍妾,会比官妓显得更卑微,更容易被当作物品随意地买卖和赠送。

  于是,有一小撮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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