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驴打滚计息
提供保管便利的柜坊和各种金融性质的商店。可以说,当今社会的各种借贷雏形,在唐朝都已产生。足见在盛唐之时,中国的经济有多么的繁荣。
在当代的考古发掘中,就曾出土了大批的唐朝借贷契书,甚至远在新疆与西域,都有发现。
如《唐乾封三年张善举钱契》中,就写道:“举取银钱贰拾文,月别生利银钱贰文。”,用今天的话来解释,那就是:“月利率为10%,年利率为120%”。同时借契中还规定:“到月满张即须送利”。这种按月送利的方式,时至今日,在江浙一带仍然保留。
所以,听到这苏锦奴为了借贷钱财给父亲治病,竟不惜按每天两分利的方式来计息,李夔心下十分沉重。
更令他没想到的是,苏锦奴说到这里,那斑鸠哥却是急急抢过话来,扯着脖子嚷道:“官爷,非是如此!她从某处借得这三贯钱钞,除了要付本金三贯,以及那600文利钱外。因其已逾期五天,之后的日子每多一天,就需以本金之额,另付每日驴打滚利钱十分。现以五天计算,每日累计下来,共计利钱两贯四百四十文哩!“
听得这话,李夔心下更是一沉。
不是吧!
这苏锦奴居然敢借这种驴打滚贷款!
这种在逾期之后,要付驴打滚式的利滚利借贷模式,要还的利息可就多了去了。
这种驴打滚利钱,通俗一点来解释,那就是,前一期借款合同的本息,是为后一期借款合同的本金,而且它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甚至这种借款模式,在当今社会,也是被法律所承认的。
也就是说,苏锦奴借了蒋家质库三贯钱财,那按逾期五天驴打滚计利的话,第一天要多还三百文,第二天的本金便是以三贯三百文来计算,也就是说,这第二天要还的利钱为三百三十文!
那第三天的本金则是三贯加上六百六十文,可算出利钱为三百六十六文。
由此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