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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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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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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脉。

  有了卖身契,就等于生死大权都掌握在主家手中了。若是遇上个仁慈的主家还算幸运,但是如果遇上一个苛刻残暴的主家,被活活打死都是常有的事情。

  就算官府知道了,也讲究一个民不举官不究,因为从律法上来说奴仆是属于主家的私人财产,主家有权力任意处置。

  “蓄奴”在华夏有悠久历史。

  自秦汉到近代两千年来,使用奴婢和农奴的大地主庄园和数量变化的小土地自耕农并存的生产方式一直是的中华诸帝国的生产方式。

  各朝各代的蓄奴法律不断,如唐代的《奴法》、清代的《逃人律》,严惩逃奴和窝藏逃奴的人户。

  明清两代继承了元代的奴隶制度,“大家僮仆,多至万指。”“人奴众多,今吴中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

  明清时代被称作“贱”的人,以奴婢为中心,还包括了娼优隶卒、世仆、堕民等贱民集团,以及雇工人、轿夫、剃头匠、工、商等广泛的灰色地带。

  明清两代的工商奴隶制十分发达,蓄奴之多令人咋舌。有名的如王锡爵、钱海山、徐阶、李钦、和珅;睢州的褚太初,宁陵的苗思顺,虞城的范良彦,无锡的大地主邹望,河南的褚、范、苗、曾,麻城的梅、刘、田、李等强宗右姓所占有的奴婢都在千人甚至数千人以上。蓄奴范围之广,乃至连一些中上层农民也占有不少的奴隶。

  虽然这些奴仆相比较先秦时期的奴隶比较自由一些,生活待遇也能稍微高一点,但是本质上却没有多少改变。….蓄奴制度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大量的人口变成了把奴仆,就等于朝廷失去了大量的收税人口,这必然会给朝廷的财政收入带来极大的影响。

  再者,由于封建王朝对于官绅勋贵士子阶层施行免税减税等政策,这就导致了这些人家里阡陌连片,无数的农夫在为他们耕作,但是却不用给朝廷缴纳田税,或者是缴纳了一点点的田税,朝廷的财政收入必然损失巨大。

  另外,大量的人口变成奴仆,极大的影响了朝廷征兵的工作。由于士兵往往都是从良家子之中招募,但是大量原本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因为各种缘故失去了土地,卖身给大户成为奴仆,朝廷可用之兵自然就少了许多。

  这也是为何在明朝中后期军队中家丁制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朝廷征不到足够的兵员,只能把军饷拨给那些将领自己去想办法。这些将领们拿到钱之后必然会把朝廷的军饷用来武装对自己忠诚度最高的家丁。

  这些家丁们吃得好,装备也好,忠心的对象只有将领,并非朝廷。

  家丁们在作战的时候往往成为了战场上的主战力量,他们的表现往往是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

  如果打赢了,将领升官,家丁们也会得到更多的赏赐,所以他们作战往往非常勇敢。

  将领们升官之后,也会拿出更多的投入来武装自己的家丁,这也最终导致了朝廷对于地方的掌控力越来越差,各个掌握兵权的将领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譬如吴三桂的关宁军其实就是他的家丁,还有南明小朝廷的江北四镇同样也是军阀。

  另外还有盘踞在武昌的左良玉更是一个大军阀。

  再从工商业发展的角度上来说,明末江南一代的资本主义萌芽已经诞生,工商业相当的发达。

  但是因为大量人口成为了奴仆,所以必然会影响到那些作坊的生产效率以及华夏内部的购买力,也就是说内需不足。

  这就又从另一个层面上限制了明末资本主义的发展。

  这些都是从宏观的朝廷统治秩序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来说的,再从精神层面上来说。

  蓄奴制度从人性上来讲是对人性的摧残禁锢和压制,是非常的不人道的。

  再往大了方面说,对于整个民族的精气神都是一种极大的摧残和危害。明朝中后期整个民族精神的萎靡呆板,蓄奴制度在其中也起到了很坏的作用。

  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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