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名叫梅的女人
“他说你真是一个傻子。现在女人归我,枪也归我,让你直接滚吧。看起来你真是做了一笔赔本的买卖。”
“你跟他说,做人不能这么不厚道。不遵守约定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这会为他惹祸上身的。”
雪梅非常乖巧地向那平民翻译道。
“他说你一定不敢开枪。让你乖乖的把羊给他,并且跪在地上给他磕头,他就会原谅你。”
“我不敢开枪?跪在地上给他磕头?呵呵,从边境动乱开始到现在,我已经杀过三个人了。就连我的这头羊都是抢来的。本来想着要放过他一马,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小看我,那我便送他上西天。从今天开始,你便跟着我吧。只要你把我伺候的舒舒服服的,给你留口饭吃。”
雪梅表现出很欣喜的神色,同时向平民身后靠去。
“他说枪和女人都要带走……”
正当雪梅翻译的时候,平民手持沙漠之鹰开火了。
“嘭!”
沙漠之鹰的知名度已经达到几乎是空前绝后,甚至有很多喜欢枪支的人专门收集沙漠之鹰,更有甚者一些土豪专门定做金灿灿的黄金沙漠之鹰。
但是到了战场上手握沙漠之鹰的战士,却是少得可怜,或者可以说几乎为零。
其实沙漠之鹰这款手枪,在设计之初它的设计者就没有对其抱有太大的希望,因为它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那就是它的重量。
沙漠之鹰重量居然2KG,作为战场上的必备武器,手枪是每一个战士最后用来保命的,一款便携又实用的手枪,才是战士们的钟爱。
而并非是一般人认为的手枪的威力越大,便受欢迎程度就越高。
沙漠之鹰威力强大又帅气,固然会得到众人的喜欢,但是到了战场上可就不同了。
战场厮杀没有人会在乎好不好看这种问题,关乎自己的生命,士兵们都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生存的武器。
通常在行军时,士兵们会携带25-30公斤的负重,这里面一把手枪是必须的,而沙漠之鹰两公斤重的负担,对于士兵来讲就显得有些多余了。
毕竟作为近战武器,手枪都是最后才拿出来对敌保命,这也就意味着从战士出发开始,到最后任务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中,手枪都需要戴在身上。
两公斤重的沙漠之鹰要携带着急行军,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尽管维和营队员身体强壮,能够携带大量的物资与武器装备,但他们仍旧是将这把武器给了雪尘。
对于他们来讲,武器是用来杀人的,能够更轻便的携带,远远要比欣赏喜欢来的更加实用。
所以这把沉重的手枪便一直带在雪尘的身上。
作为队员们给他的一件礼物,雪尘还是蛮珍惜的,所以一直将它戴在身上。
在一路上,他也通过击杀敌人获得了大量枪支,但最终留下来的仍就是这一把沙漠之鹰。
在羊与沙漠之鹰之间,他果断的选择了羊。
平民在枪与女人之间,果断的选择了全要。
两者境界高下,当下立判。
沙漠之鹰的子弹呼啸着向雪尘飞来。
近在咫尺,在强大的后坐力推动下,没有人可以躲开这样迅猛的子弹。
两公斤中的沙漠之鹰之所以这么重,便是因为它爆发力恐怖惊人。
平民在射出射一发子弹的时候,边已经预见了雪尘头颅被打爆的景象。
雪梅的脸上挂着奸计得逞得意的笑容。
没想到不费吹灰之力,就通过借刀杀人的方式,将眼前的男人给消灭掉了。
等他死之后,她跟着平民在一路上,有无数种方式能够将这名平民击杀掉,最后回到基地之中。
尽管她也不是很想回到基地,因为组织成员们已经将她视作眼中钉,肉中芒。
但她有不得不回去的理由。
如果不回去的话,未来她男人将去哪里找自己呢?
想到她的男人,雪梅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他未来还会再回来吗?
或许他们最多也就是萍水相逢的缘分吧,恐怕自己也是或许一厢情愿了,毕竟他所追求的梦想与自己是完全不同,他们两人之间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正当雪梅在胡思乱想之际,身旁的平民忽然像被扼住喉咙的鸭子,一声都发不出来,只是伸着僵直的手臂不停的颤抖着。
“咦,你怎么了?”
雪梅心中第一个升起的念头是,眼前的平民是不是忽然间得了什么急症,他们两个人同时要是死掉的话。那他岂不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便离开这里,回到基地?
但当她顺着平民手指指的方向望去时,她同样是惊恐莫名地捂住了嘴巴。
原本应该被一枪爆头的雪尘,此时脸上正挂着风轻云淡的笑容,两只手指夹着一枚弹头冒出缕缕青烟。
“真的好可惜呢。如果放在之前这一枪,我还没有把握接下来。但我现在的体质更好了,只可惜现在枪里没有更多的子弹,不然我真的会好好为你表演一下我最近的进展呢。”
他的风轻云淡,却掀起了雪梅与平民心中的翻天巨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