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秧歌女王
妈消失了。
狼七愕然俯首,发现她竟蹲在自己的腋下,连衣服都没怎么湿。
换言之,她要杀自己,只需动动小拇指。
“三藏说,我佛慈悲,普度众生,考虑到我是猴子请来逗比的,不如咱们商量商量看有没有方法让我不杀了你,比如告诉我泰瑞尔在哪,然后我放你走,你看怎么样?”
血淋淋的‘死’字重新钻入狼七的脑袋,随之产生的是人生一问。
为什么?
泰瑞尔说过,论单打独斗,墨童中只有莉莉丝和蓝沁稳胜自己,冯耀的路子太直,陈儒生则欠缺狠劲。
泰莎、林空之流,根本不足为惧。
要真输给他们也就罢了,毕竟每一个墨童可是千锤百炼,淬火而生,但是但是,眼前这只是个700一天就舔着脸来扭秧歌的大妈啊!
不可能!
狼七一脚扫开大妈,趁她远离的机会,将手伸入口袋。
一大把黑色药丸被抓了出来,狼七张开血盆大口。
这魔丸哪怕三天吃一颗也能在五年内泯灭一个人,一次性吃下这么多,必死无疑。
没关系,只要死亡来的迟一点,给我一点点时间,拉上这个怪物一起上路!
血液在沸腾,肌肉在蒸发,狼七只觉自己有用不完的力量。
刚刚掌握了点皮毛的逆探知技巧也迅速成型。
胸前有一处灼热异常,那是大妈正盯着的地方,他从这灼热中看见了大妈的真面目。
一个美丽的少女。
那张脸太熟悉了,毕竟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有关她的报道,想少看两眼都不行。
二号地球大使,幻非!
在不少人心中,她是天使,是爱与美的象征,数不清的人汇聚云海市,只为与她更近一些。
关我屁事!
狼七以瞬移般的速度闪至幻非面前,却发现幻非以更快更完美的身姿在后退。
没关系,至少这次,看清楚了。
“别跑!”
一把软鞭自腰际抽出,以肉眼难辨的速度缠住幻非左手,狼七知道生命和机会都将消逝,右手一拉,左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