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六章想找不自在?那便成全你!
这些成年纨绔,在待人接物上的圆滑已经和那些老狐狸们学了一个十足,让人无可挑剔,秦朗在心中感叹一句。
“哦,高兄,小弟只是路过益州,不敢打扰高长史及高兄。”只能胡乱的应付一下。
“高兄,小弟有事先行一步,改日再叙。”
边上的萧氏子,硬生生的插入两人的谈话之中,用恶毒的眼神看一眼秦朗,才向高履行告辞。
“行,那萧兄弟先行一步。”高履行客套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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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氏子告辞离开,临转身之时,冷冷的从牙缝之中挤出一句话来,“小贼,萧氏的血,不会白流,小心你的狗命!”话说完带着奴才,扬长而去。
场面话,谁都会说。
“萧贼,有本事尽管使出来,耶耶又不是吓大的。”秦朗丢出一句话,萧氏子充耳不闻,出门而去。
唐代,是严格限制血亲复仇,父亲祖父被人殴打,子孙还击,对方轻伤以下,无罪;对方重伤,减罪三等;对方死人,仍要处死。
武则天时期,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亲手杀掉杀父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上《复仇议状》,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所以,他建议处徐元庆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为“烈士”,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
秦朗和萧氏,自从长安截杀事件之后,李二插手,让秦朗咬定死人之事,就是双方互有死伤,各自承担责任。至于萧瑀之死,朝廷不会算在秦朗的头上。也就是说,从秦朗被逼离开长安的那一刻起,这件事情便算是完结,从此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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