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小偷
道路上,一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正往山上走。
她名为谭莎莎,乃是住在雾隐山别墅区半山腰靠下位置的一间别墅里。
当然,这别墅并不是她的,而是她男朋友家里的,她只是住进来而已。
她从小到大,便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嫁入豪门,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
终于,有一个大家族的后辈子弟看上了她,两人交了男女朋友,她也住进来早就梦寐以求的雾隐山别墅区。
谭莎莎的那些朋友对她自然羡慕不已,而她也一直引以为傲。
可是,在住进来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男朋友在外人和她的那些朋友们面前看起来风光无二,可是在他自己的圈子里,他仅仅只是个小弟。
在别墅区里,来来回回碰到很多人,他都需要一脸尊敬,甚至点头哈腰。
在亲眼看到这些后,哪怕男朋友腰缠万贯,给她买起东西再大手大脚,谭莎莎心底深处也没觉得如何。
她要嫁进真正的豪门,那种平城任何家族看到都得对其点头哈腰的豪门!
也只有那种豪门大少爷才能配得上她的容貌!
在平城,雾隐山别墅区是绝大多数大富大贵之人的聚集地,而在别墅区里,住得越靠上,他所拥有的地位就越高。
所以,谭莎莎直接将眼光放在了雾隐山山顶。
她曾彭侧敲击,问过负责雾隐山安保的人员,山顶别墅是哪家在居住,可那些人员哪敢透露业主信息,尤其还是能居住在山顶的?只是警告让她别瞎打听。
谭莎莎并未死心,每天她都会往山顶那片区域溜达,希望可以碰到别墅主人。
她还买了个望远镜,谎称自己喜欢看星星,其实就是在盯着山顶的那栋别墅。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那里始终没有任何声息,仿佛别墅的主人已经将其舍弃了一般。
可就在刚才,谭莎莎习惯性拿出望远镜看了一眼,她忽然惊奇地发现,山顶那栋别墅里的灯光此时正亮着!
一定是别墅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