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七章 耕者有其田(下)
田产归国家?”朝廷上很多人还想再次吵闹起来,结果荀宁一个眼神射过去,那些人就立刻闭上了嘴。
“请皇上示下,这一条新政,将会如何执行。”片刻之后,曹林顶着压力,问出了自己心中的问题,“一旦田亩被收归官府,那百姓岂不是更加的无地可耕。”
听着曹林的问话,荀宁扫视了一番垂拱殿,百官们脸上的神情,几乎跟曹林一模一样。这也就意味着,大家的问题,也都跟曹林的一样了。
事实上,荀宁的这点新政,将土地收归国有,并不能按照寻常人的思维去理解。它是有另外的意义的,荀宁便是开口解释了起来:“大宋土地皆是国家所有,任何人都不得侵占。百姓们只有使用他们的权力,而没有拥有它们的权力。”
听到荀宁的这番解释,很多人便是松了一口气。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天底下的土地田产,难道不是大宋的,还能是谁的?
荀宁这道政令,实际上就是给土地定了个所有权的属性,即土地具有了国有属性。这实际上跟后世的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有点相像。
“第三点,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卖或者购入田产,若需田产交易,须有官府凭证。否则,打入死牢!”
这一条政令,荀宁认为自己是打在了蛇的七寸之上。土地兼并,其本质上就是通过不合理的手段,进行土地交易,将大多数土地,聚集于少数人之手。
现在,荀宁颁布了土地归属问题,那么大宋土地的所有权,从此之后就只能是国家拥有。这是怎样的概念?这就意味着,从今往后所有人对土地进行任何的开发,包括交易、转卖等操作,都必须由官府主持。
即便是土地变卖等事情,变卖的也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简而言之,荀宁用了前世的概念,是将土地变成了一项商品,使他更加具有商品的属性。一块地的主人是大宋,而不是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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